果子 发表于 2015-9-9 17:07:44

完税价格审定中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在报关员考试(报关水平测试)教材中,涉及到完税价格审定部分有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在成交价格法的计入因素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很多报关员考生都不是很理解,在此给大家进行图文分析。

2015年报关水平测试教材《报关业务技能》第338页

下列项目若由买方支付,必须计入到完税价格中:

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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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网果子解读:

这个概念还是很有含义的,其中“佣金”和“经纪费”无论在估价理论上还是估价实践中都有不同的含义。所以,不仅要明确这个含义的概念,还要明确其在报关员日常工作中的应用,才能够做到考试工作两全。

一、关于佣金的解释

佣金通常可以分为购货佣金和销售佣金

购货佣金又称为买方佣金,是指买方向其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佣金。由于买方自行从事的活动与卖方的销售行为无关,不用计入被估货物的完税价格,因此,在确定被估货物完税价格时,如进口商支付给代理的报酬属于购货佣金,且该购货佣金与货价分列,则其不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销售佣金又称为卖方佣金,指卖方向其销售代理人支付的佣金,该佣金如果由卖方自行向其销售代理人支付,这时佣金已包含在被估货物的发票价格中,海关在确定完税价格时,无须对成交价格进行调整。但若该佣金由卖方直接支付给卖方的代理人,且未计入货价,则应该计入到完税价格中。

来,我们举个例子,看下图


简单来说,海关估价的进口产品是卖方直接销售给买方的这比交易

上图购货佣金表示:卖方销售给买方产品,价值100元,买方又给中间人20元佣金,那么这20元与销售行为无关,属于另一笔交易,所以不能够计入完税价格。

上图销售佣金表示:卖方销售给买方产品,价值100元,因卖方要给中间人20元佣金,那么这20元可以卖方自己承担也可以摊派给买方(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当其把这20元附加在成本之上销售给买方,这时买方的成本最低就是120元了,那么就被计入到完税价格了。

二、关于经纪费的解释

经纪费是指委托人向自己的经纪人支付的费用,应计入到完税价格中。

经纪费是中间人向交易双方收取的费用。中间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者进行介绍活动。中间人可以参加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商定,但不参与合同的订立。经纪费就是中间人在从事经济行为时发生的费用。由于中间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区别于佣金的定义),而是居于当事人之间起媒介作用,因为,中间人向买方收取的经纪费应全部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报关员在报关工作中涉及到估价工作的实践

在估价实践中,判断佣金和经纪费是否计入被估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不能简单地以合同名称作为判断标准,而应以代理人或中间人在交易中发挥的作用作为判断标准。在此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如果代理人或中间人根据买方要求负责安排交易,则为其而发生的费用属于购货佣金,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否则,应作为销售佣金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使国外卖方委托境内的公司作为其代理,其发生的费用仍属于销售佣金,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如果中间人或代理人属于独立行事的,或者进口商无法证明中间人或代理人是根据其要求承担责任的,则发生的费用应作为经纪费计入完税价格。

3、如果名义上的代理人或中间人在交易过程中已购买了货物,那么,此时其不再是代理人或中间人,对进口商而言,其是交易中的卖方。

四、实操案例

进口货物的交易行为发生在买方与卖方之间,国外卖方委托其境内子公司或代理商寻找买主及负责报关事宜,并以买方与卖方约定的价格为基础,在扣除境内子公司或代理商的相关费用后,以余额部分出具厂商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海关应以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交易价格作为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而国外卖方的境内子公司或代理商发生的费用应作为此次交易发生的销售佣金,不得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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