酵素液 粉 颗粒 归类求证
已经上传图片。。我查阅资料显示 这商品营养保健功效不错我考虑放到2106909090里面 但是我找到资料说酵素属于 酶 又在纠结考虑是不是放大3507里个人倾向性21类 他是能吃的貌似
本帖最后由 guhao 于 2015-3-18 21:03 编辑
酵素液归类意见:
该产品通过各种植物发酵后提取物,制成可供人食用的酵素原液,因其加工后工艺不具有果汁、饮料的基本特征,故不属于税目20章、22章的范围,其符合《税则注释》2106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090。
顾浩
如有不足望纠正,不胜感激!{:soso_e196:}{:soso_e196:}{:soso_e196:}
感谢simanikan帮助我纠正酵素液归类思路:
该产品为各种植物发酵后提取物,制成可供人食用的酵素原液。按其属性可归入第二十一章,也可归入第三十五章
查阅第二十一章章注“一、本章不包括: (七)税目3507的酶制品”将其排除至35章。查阅第三十五章章注及总注释,未涉及。故确定将其归入第35章
查阅第35章品目及品目注释,其符合品目3507的描述“(二)酶催浓缩物这些浓缩物通常得自动物、植物、微生物或培养肉汤的水提取物或溶剂提取物。故确定将其归入品目3507中。
查阅品目3507项下子目及子目注释,未涉及。故将其按其他品目未列明的酶制品归入税则号列3507.9090。
归类意见:
该产品通过各种植物发酵后提取物,制成可供人食用的酵素原液,满足《税则注释》关于品目3507项下‘酶催浓缩物”的描述。符合税则税目3507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其他品目未列明的酶制品归入税则号列3507.9090。
谢谢终于有人回复了 这一点人气都没有,感觉大家都不怎么积极 谢谢终于有人回复了 这一点人气都没有,感觉大家都不怎么积极 ,其实学这个我感觉就是多查资料 多讨论 自己也有好多好多要学习的 一起努力吧 第二十一章 杂项食品
一、本章不包括:
...
(七)品目35.07的酶制品。
simanikan 发表于 2015-3-18 11:27
第二十一章 杂项食品
一、本章不包括:
...
谢谢 有了解 simanikan 发表于 2015-3-18 11:27
第二十一章 杂项食品
一、本章不包括:
...
我没看仔细,谢谢:handshake
在品目注释3507P472中间
本品目包括:(二)酶催浓缩物 这些浓缩物通常得自动物器官、植物、微生物或培养肉汤的水提取物或溶剂提取物。 指的应该就是这个吧 连风都赞我 发表于 2015-3-17 22:50
谢谢终于有人回复了 这一点人气都没有,感觉大家都不怎么积极
应该的,互相学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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