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 该商品由金属钢铁外壳,玻璃制灯罩,钢铁制的上盖,底盘和灯管组合构成。上盖可打开投入饲料,底盘有开口处以便雀鸟喂食,里面灯管辅助照明使用,其主要功能为喂食雀鸟。本产品应按其主要功能部分的材质归类,其符合《税则》税目7326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建议将其按其他未列名金属钢铁制品归入税则号列73269090. 该商品由钢铁制顶盖与托盘、双层玻璃罩及灯管组成,玻璃罩夹层中空,下部露口。因其中空空间及玻璃罩底部露口可通过装食漏食实现自动喂鸟功能且灯管发光度不适合用于普通照明,故属于《税则注释》关于品目73.26项下钢铁制的其它制成品的范围,符合税则税目73.26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其它钢铁制品归入税则税号7326.9000。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