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聚酰胺12切片的归类思路
英文品名: GRILAMID L25W20X BLACK9992中文品名:聚酰胺12切片 外观:黑色切片
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十二内酰胺约100%
成分含量:聚酰胺12约58%, N-丁基苯磺酰胺约20%, 1-丁烯乙烯共聚物(耐冲击改质剂)约20%,碳黑约2%
级别:注塑级 品牌:EMS型号:GRILAMID L25W20X BLACK 9992
用途:注塑用
答题要求:
1、按要求写出归类思路
2、限时10分钟
1、该商品是一种塑料,可归入39章
2、该商品报验状态为片状 符合39章章注六描述,可归入3901-3914,
3、查阅章注四,该商品应占比最大的 聚酰胺 归入3908.1019.99 1.此商品属于塑料故归入39章。
2.根据”外观黑色切片“可知其为初级形状,根据成分含量,可知聚酰胺12为主要成份,故按初级形状的聚酰胺归类,查阅39章品目条文及品目注释,将其归入品目3908;
3.查阅子目条文及子目注释,子目注释并无提及,故将其归入39081019.10 1.根据第39章章注一,“本协调制度所称“塑料”,是指品目39.01至39.14的材料”,此商品符合章注描述,可按材质归入第39章。
2.查阅第39章章注六,“品目39.01至39.14所称“初级形状”,只限于下列各种形状:……(二)不规则形状的块、团、粉(包括压型粉)、颗粒、粉片及类似的散装形状。”本商品外观为黑色切片状,符合此章注描述。
3.查阅第39章品目条文及注释,其符合品目3908“初级形状的聚酰胺”的描述,故确定归入品目3908,确定品目。
4.查阅品目3908项下子目条文及子目注释,其符合子目3908.10的描述“聚酰胺-6、-11、-12,-6,6、-6,9、-6,10或-6,12”,因其为切片状,故归入税则号列3908.1019,确定子目 1. 该商品属于初级形状的聚合物,属于39章物品
2. 查询39章注释:四、所称“共聚物”,包括在整个聚合物中按重量计没有一种单体单元的含量在95%及以上的各种聚合物。
3. 查阅品目条文和品目注释,该商品符合品目3908的描述:本品目包括聚酰胺及其共聚物。线型聚酰胺俗称为尼龙。
4查阅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二)在同级子目中没有“其他”子目的:
1.聚合物应按聚合物中重量最大的那种单体单元(与其他各种单一的共聚单体单元相比)所构成的聚合物归入该级相应子目。为此,归入同一子目的聚合物单体单元应作为一种单体单元对待。只有在同级子目中的聚合物共聚单体单元才可以进行比较。因本国子目注释未在提及,故该商品归入税则号列:3908.1019.10
1.根据第39章章注一,可按材质归入第39章。
2.查阅第39章章注六,“品目39.01至39.14所称“初级形状”,只限于下列各种形状:……(二)不规则形状的块、团、粉(包括压型粉)、颗粒、粉片及类似的散装形状。”本商品外观为黑色切片状,符合此章注描述。
3.查阅第39章品目条文及注释,其符合品目3908“初级形状的聚酰胺”的描述,故确定归入品目3908,确定品目。
4.查阅品目3908项下子目条文及子目注释,其符合子目3908.10的描述“聚酰胺-6、-11、-12,-6,6、-6,9、-6,10或-6,12”,因其为切片状,故归入税则号列3908.1019 1.该商品为聚酰胺12和其他有机物的混合品,状态为切片,是初级产品。
2.查阅第三十九章注释及总注释,将其按其材质归入第三十九章。
3.查阅39章品目条纹及注释,其符合品目3908的描述“本品目包括聚酰胺及其共聚物”.故确定归入品目3908.
4.查阅39章子目注释 “一、属于本章任一品目项下的聚合物(包括共聚物)及化学改性聚合物应按下列规则归类:(一)在同级子目中有一个“其他”子目的:1.子目所列聚合物名称冠有“聚(多)”的(例如,聚乙烯及聚酰胺-6,6),是指列名的该种聚合物单体单元含量在整个聚合物中按重量计必须占95%及以上。”而本品聚酰胺含量不足95%,故不可按聚酰胺-12归类。而应按“其他”归类。
故将本片归入税则号列39089000.
陈子鸣 1,该商品属于初级产品的聚合物,可归入第39章。
2,查阅第39章注释及总注释一:本协调制度所称“塑料”,本协调制度所称“塑料”,是指品目39.01至39.14的材料,这些材料能够在聚合时或聚合后在外力(一般是热力和压力,必要时加入溶剂或增塑剂)作用下通过模制、浇铸、挤压、滚轧或其他工序制成一定的形状,成形后除去外力,其形状仍保持不变。故确定归入第39章。
3,查阅第39章品目条文及注释,其符合:本品目包括聚酰胺及其共聚物。线型聚酰胺俗称为尼龙。故确定归入品目3908.
4,查阅3908项下子目条文及子目注释,其符合子目1019的描述:重要的尼龙类聚酰胺有:聚酰胺-6、聚酰胺-11、聚酰胺-12、聚酰胺-6,6、聚酰胺-6,9、聚酰胺-6,10及聚酰胺-6,12。作为非线型聚酰胺有二聚植物油酸与胺的缩聚产品等。故归入税则号列:39081019. 1.根据第39章章注一,“本协调制度所称“塑料”,是指品目39.01至39.14的材料”,此商品符合章注描述,可按材质归入第39章。
2.查阅第39章章注六,“品目39.01至39.14所称“初级形状”,只限于下列各种形状:……(二)不规则形状的....、粉片及类似的散装形状。”本商品外观为黑色切片状,符合此章注描述。
3.查阅3908品目条文及注释,其符合“初级形状的聚酰胺”的描述,故确定归入品目3908,确定品目。
4.查阅39章子目注释一、属于本章任一品目项下的聚合物(包括共聚物)及化学改性聚合物应按下列规则归类:(一)在同级子目中有一个“其他”子目的:.子目所列聚合物名称冠有“聚(多)”的(例如,聚乙烯及聚酰胺-6,6),是指列名的该种聚合物单体单元含量在整个聚合物中按重量计必须占95%及以上。故确定其因其为切片状,故归入税则号列3908.1019
1、本品主要成份为聚酰胺,故按其将其归入第39章
2、查阅第39章章注六(二)“(二)不规则形状的块、团、粉(包括压型粉)、颗粒、粉片及类似的散装形状。因本品目为黑色切片,符合3908,故将其归入3908
3、查阅品目3908项下子目条文及子目注释,其符合子目3908.10的描述“聚酰胺-6、-11、-12,-6,6、-6,9、-6,10或-6,12”,因其为切片状,故归入税则号列3908.1090 一、该商品根据材质归入第39章。
二、查阅第39章注释一、本协调制度所称“塑料”,是指品目39.01至39.14的材料,这些材料能够在聚合时或聚合后在外力(一般是热力和压力,必要时加入溶剂或增塑剂)作用下通过模制、浇铸、挤压、滚轧或其他工序制成一定的形状,成形后除去外力,其形状仍保持不变。确定归入39章
三、查阅第3908品目条文及品目注释,初级形状的聚酰胺,本品目包括聚酰胺及其共聚物。线型聚酰胺俗称为尼龙。确定归入3908.
四、查阅3908项下子目条文及注释。子目条文:聚酰胺-6、-11、-12,-6,6、-6,9、-6,10或-6,12,子目注释:重要的尼龙类聚酰胺有:聚酰胺-6、聚酰胺-11、聚酰胺-12、聚酰胺-6,6、聚酰胺-6,9、聚酰胺-6,10及聚酰胺-6,12。作为非线型聚酰胺有二聚植物油酸与胺的缩聚产品等。并查阅本国子目注释中相关规定。确定归入税则号列39081090项下
查阅39章章注一”本协调制度所称“塑料”,是指品目39.01至39.14的材料……“本产品符合塑料的定义可归入39章
本产品中十二内酰胺约100%,查阅39章品目条文及注释,其符合”四、所称“共聚物”,包括在整个聚合物中按重量计没有一种单体单元的含量在95%及以上的各种聚合物“以及”六、品目39.01至39.14所称“初级形状”,只限于下列各种形状:(二)不规则形状的块、团、粉(包括压型粉)、颗粒、粉片及类似的散装形状。“描述。故其归入3908
查阅品目3908项下子目条文及注释,其符合33081019的描述”聚酰胺-11、12、6,9、6,12或6,10,切片“,故归入税则号列39081019 1.该产品按材质及用途可归入第39章。
2.查阅第39章品目条文,可归入39.08.初级形状的聚酰胺。
3根据其成分中聚酰胺12约58%为主要成分,查阅第39章章注四。所称“共聚物”,包括在整个聚合物中按重量计没有一种单体单元的含量在95%及以上的各种聚合物。故该产品为聚酰胺12的共聚物,而不是聚酰胺12的聚合物。
4.查阅本品目下个子目条文,因本国子目注释未再涉及,故将其归入税则号列3908.9000
1、本产品按材质和用途可归入第39章。
2、查阅第39章章注一“本协调制度所称“塑料”,是指品目39.01至39.14的材料,这些材料能够在聚合时或聚合后在外力(一般是热力和压力,必要时加入溶剂或增塑剂)作用下通过模制、浇铸、挤压、滚轧或其他工序制成一定的形状,成形后除去外力,其形状仍保持不变。本协调制度所称“塑料”,还应包括钢纸,但不包括第十一类的纺织材料。”及章注六“六、品目39.01至39.14所称“初级形状”,只限于下列各种形状:(一)液状及糊状,包括分散体(乳浊液及悬浮液)及溶液;(二)不规则形状的块、团、粉(包括压型粉)、颗粒、粉片及类似的散装形状。”发现其符合39章塑料和初级形状的描述,故确定归入39章。
3、查阅第39章章注四“在本章中,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共聚物(包括共缩聚物、共加聚物,嵌段共聚物及接枝共聚物)及聚合物混合体应按聚合物中重量最大的那种共聚单体单元所构成的聚合物归入相应品目。”及品目3908注释“本品目包括聚酰胺及其共聚物。”发现产品实为聚酰胺共聚物,故将其归入品目3908.
4、查阅第39章及品目3908项下子目注释,其符合一(一)3 “化学改性聚合物如未在其他子目具体列名,应归入列明为“其他”的子目内。”的规定,故将其按未具体列名的聚酰胺共聚物归入税则号列3908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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