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加湿器的归类
本帖最后由 寻梦人生 于 2015-1-1 17:34 编辑在学习协调制度与商品归类的时候看到了空气加湿器-8479.8920
8479品目中:
(一)空气增湿机或减湿机,但不包括品目84.15.84.24或85.09所列的器具。
8509品目:
二、重量在20千克及以下的本品目物品。这类物品不受种类限制。 本组主要包括:
(八)空气增湿机或减湿机。
该加湿器主要用于办公室或家庭中,难道不应该归入8509吗?
求高手解惑
谢谢
首先我要指出一点,你说的8516品目:二、重量在20千克及以下的本品目物品。这类物品不受种类限制。本组主要包括:(八)空气增湿机或减湿机。这是8509的品目注释。
苏紫9296 发表于 2015-1-1 12:34
首先我要指出一点,你说的8516品目:二、重量在20千克及以下的本品目物品。这类物品不受种类限制。本组主要 ...
谢谢,写错了 这个要看空气加湿器的具体的一些数据等。否则可能归入84798920,85437099,84213990。 我认为8479.8920对于空气加湿器的列名更为具体,而8509只是品目注释中有提及,如果归类还要看具体的数据,再选择归在哪个税号。 1226365109 发表于 2015-1-5 19:07
我认为8479.8920对于空气加湿器的列名更为具体,而8509只是品目注释中有提及,如果归类还要看具体的数据, ...
具体列名是总规则三,而品目注释是总规则一。既然品目注释中已经提及了,就用不到总规则三的“具体列名” 我认为这种小型的家用及办公室用的加湿器应该归在8509,符合8509品目注释:重量在20千克及以下的空气增湿机.
而品目8479的加湿机是说的大型的加湿机,具有机械装置,大部分是用于工厂或大的公共场所的.
因此,个人认为要视情况而定 我认为,8509里说明,二、重量在20千克及以下的本品目物品。这类物品不受种类限制。
本组主要包括:......
(八)空气增湿机或减湿机。
这个应该是说明加湿器一般家用的重量在20千克以下的都归入这个品目。
而8415里这么定义的
本品目包括在密闭的空间内保持所需的温度及湿度用的某些设备。
本品目仅包括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机器:
一、装有电动的风扇或鼓风机;
二、既可调节空气的温度(装有加热或冷却装置或两者兼有),又可调节空气的湿度(装有增湿或干燥装置或两者兼有);
三、上述一及二项所列装置一同报验
即在8415里不能单独只有加湿的功能。
而8424为喷射装置。即如果是利用喷射水雾来增加空气中的湿气的设备就归入8424.
而8479品目中:
(一)空气增湿机或减湿机,但不包括品目84.15.84.24或85.09所列的器具。
因此8479这些一般是工业用的或者是大于20千克的增湿器且不是和空调一体的。也不是专门的喷射型加湿器。此类一般不属于电气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