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5-3-13 00:39:57

未列入《目录》出入境货物的通关放行,不理解处!

P84
5.对美国、日本、韩国输往我国的、不属于《目录》内的非木质包装货物,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在报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验放。
对这点不太理解1.这条注解到底用于什么货物?什么情况下用?2.既然是输往我国的为什么凭《出境货物通关单》放行?
我也不知道怎么问,总之就是我不理解这句话!待各位教训一二,谢谢~

zap1300 发表于 2005-3-13 01:23:23

未列入《目录》出入境货物的通关放行,不理解处!

排版错误,应该是(入境通关单)!!
应是指非法检货物吧!!

Justin0754 发表于 2005-3-13 01:25:45

未列入《目录》出入境货物的通关放行,不理解处!

这个果子在课堂上有更正过
是《入境货物通关单》

发表于 2005-3-13 08:23:16

未列入《目录》出入境货物的通关放行,不理解处!

书错,已经想到!也知道是非法检货物,而且还不是使用木质包装的!那这点和第8小点的区别到底在什么地主!区别在国家上的特定吗?脑袋真不会转弯了!找这天的录音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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