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月 发表于 2014-8-19 09:21:08

精英网独家每日一练

本帖最后由 刘月 于 2014-8-19 09:26 编辑

每日一练 今天只有一题 要先讨论,否则就一个人回答就说答案那还有什么可练习的余地

谷歌眼镜
谷歌眼镜(Google Project Glass)是由谷歌公司于2012年4月发布的一款“拓展现实”眼镜,它具有和智能手机一样的功能,可以通过声音控制拍照、视频通话和辨明方向,以及上网冲浪、处理文字信息和电子邮件等。

主要功能
Google Project Glass是一款增强现实型穿戴式智能眼镜。这款眼镜将集智能手机GPS、相机于一身,在用户眼前展现实时信息,只要眨眨眼就能拍照上传、收发短信、查询天气路况等操作。用户无需动手便可上网冲浪或者处理文字信息和电子邮件,同时,戴上这款“拓展现实”眼镜,用户可以用自己的声音控制拍照、视频通话和辨明方向。兼容性上,Google Glass 可同任一款支持蓝牙的智能手机同步
工作原理
Project Glass利用的是光学反射投影原理(HUD),即微型投影仪先是将光投到一块反射屏上,而后通过一块凸透镜折射到人体眼球,实现所谓的“一级放大”,在人眼前形成一个足够大的虚拟屏幕,可以显示简单的文本信息和各种数据。

Project Glass实际上就是微型投影仪+摄像头+传感器+存储传输+操控设备的结合体。右眼的小镜片上包括一个微型投影仪和一个摄像头,投影仪用以显示数据,摄像头用来拍摄视频与图像,存储传输模块用于存储与输出数据,而操控设备可通过语音、触控和自动三种模式控制。

qisey127 发表于 2014-8-19 10:47:05

这个眼镜相当于一个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通信设备,则可以查看85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因为谷歌眼镜可以视频通话,说明它具有电话功能,由于8517品目说的是:电话机,包括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其他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包括有线或无线网络(例如,局域网或广域网)的通信设备,但品目85.43、85.25、85.27或85.28的发送或接收设备除外,所以可以归入8517。

潮汕人 发表于 2014-8-21 13:58:33

因为这个谷歌眼镜是一个电子设备 应该归在在十六类里面 有84章和85章 而84章是重型机器之类的电器设备和零件不符合产品的描述 所以不在84章。而8517里面的注释说到:85.17是电话机,包括用于蜂窝网络或者其他无线网路的电话机;其他发送或接受声音,图像或者其他数据,包括有线或无线网路的通信设备。跟谷歌眼镜所描述的功能一致,故归在8517里面。8517.1100

刘月 发表于 2014-8-22 09:12:25

对于将很多电子部件整合在一起形成组合式机器的谷歌眼镜,要如何归类?

文 | 海关总署归类中心上海分中心    臧华

  近期,随着谷歌眼镜(Google Project Glass)的正式发售,许多人来电咨询:谷歌眼镜应该如何归类?

  根据现有的公开资料,谷歌眼镜的硬件包含了眼镜、摄录一体机、HUD投影仪、触控设备、扬声器、麦克风、集成了蓝牙和 Wi-Fi的通信模块、陀螺仪等各种大小部件,结合基于安卓系统研发的软件,可以实现信息采集、数据提示、远程通信以及实现上述功能必不可少的网络连接功能。作为新一代可穿戴式移动终端,目前智能手机能做到的它都能实现,而且还解放了双手,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虽然把谷歌眼镜的硬件拆开来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过人之处,即使是看似科技气息最浓的HUD投影仪,其实也是上世纪60年代的技术。但是谷歌眼镜却将上述所有的部件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台组合式机器,并能让它够轻够小到能架在鼻子上,体现了当今电子产品的发展趋势——不断地整合功能以及尽量地缩小体积。与之相对应的,归类从业人员在对功能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适用归类原则和实践操作时,也遇到了更多困难。

  很难说谷歌眼镜主要具有哪些税目列名的功能,比如其能上网所以像电脑,可其本身并不具有自由编程的能力,不宜被视为税目84.71项下计算机;能通话所以像手机,可其仍然需要通过蓝牙手段和手机连接后才能接入蜂窝通信网络,并不属于税目85.17项下的手机;如果说其是摄录设备或显示装置,但在本质上这些只是其实现网络、导航等功能必不可少的外设配件。正因为谷歌眼镜的小巧,所以才显得“潮”,也正因为它小巧,所以很难被制成一个功能完备的且被主流观点认知的那几类产品——计算机或是手机等。

  本质而言,谷歌眼镜只是一种辅助的外置终端,它其实和一种目前几乎淘汰了的“古旧”产品——PDA非常相像,能做很多事情,但通常又不能做得很全面、彻底,此类产品通常被归置到税则号列8543.7099项下。同样的,谷歌眼镜也很难被归纳为“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互补或交替功能的机器”(《税则》十六类类注三的条文),每一种所谓的“功能”都只是实现其整体“四不像”功能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并不体现出一种“互补或交替”的特质,所以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将其按照85章其他税目未列名(所以在本税目85.43项下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归入税则号列8543.7099更为合适。

  归类只是一种对贸易商品的分类方法,遵循着其自有的内在规律,和这件物品技术先进与否、行业的传统认识、产量的多寡等数据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谷歌眼镜的归类实例正是验证了这一观点。

寻梦人生 发表于 2015-1-9 12:41:25

学习了,涨知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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