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法检有疑问
出境:法检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外,原则上坚持产地检验检疫。可是在教材《动植物检疫条例》20条P170中提到货主在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出境前,向口岸机构报检。
是不是有点矛盾。
也就是说植物及产品也需要在口岸检疫吗?
P185你看一下教材35条中改换运输工具出境的,换证放行。
换什么证放行?
问5:书本P95头顶处:引种单位等应在植物繁殖材料进境前10--15日,将《进境动植物检疫放可证》等有关证件送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
同一页的往下几行说:引种单位或代理进口单位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请问:这两者是有分别的吗?还是两者都可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与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性质是有所区别的吧?那到底该作如何的理解呢?
出境法检有疑问
1、前面的确说是原则性的,但是特殊要求的就要按照特殊要求来做。比如那个进口废物和进口动、植物产品不也是要在口岸施检吗?2、应该是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换通关单
3、前面说的是土壤或者其他介质,需要国家质检总局特许审批的,国家局会指定具有相应检验条件的口岸入境。这时的入境口岸指定是明确在特许审批中的。其他一般情况下就是所在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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