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一 发表于 2013-9-4 10:26:00

稽查司、关税司关于规范专业审单通道参数设置的通知

为切实贯彻“由企及物”管理理念,推进落实按照企业风险等级差别化监管,实现在有效掌控风险前提下,使低风险企业享受真正便利,稽查司经商关税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整通道参数设置,对低风险企业报关单不再实施专业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低风险企业报关单从红通道中分离出来。原则上,对AA类企业、A类生产型企业以及经风险管理、关税和审单部门共同分析认定的其他低风险企业报关单不再实施专业审核。目前,总署已完成对通道决策系统的改造,能够实现区别企业类别和类型(生产型、比照生产型和其他)设置通道参数。
       二、对经风险分析认定风险较高确有必要实施专业审核的AA类企业、A类生产型企业报关单,风险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部门需求,综合运用通道决策、预警布控、风险参数等手段,及时调整和干预通道设置,为专业审单部门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各关已于2013年7月1日前完成通道参数的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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