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苏丹工业品将实施装运前检验
关于2013年8月1日,苏丹将实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消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还未具体通知。以下仅是网上的报道:
中国质量新闻网2013-05-25 17:25:27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于2013年4月16日签署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谅解备忘录》,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将于2013年8月1日起对中国出口苏丹的HS编码第25章至29章和第31章至97章的工业产品(含法检目录外产品)开始实施装运前检验。据此,苏丹将成为我国继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和伊朗之后,第五个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的国家。
并非所有出口苏丹的商品均需要向检验检疫部门审请办理装运前检验手续。宁波检验检疫专家告诉记者,出口苏丹涉及装运前检验的商品范围为HS编码第25章至29章和第31章至97章的产品(包括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外商品)。在这个范围内的工业产品出口苏丹前均将实施批批检验和监装,检验内容包括质量、数量、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检验合格后由检验检疫部门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作为苏丹进口监管部门查验放行的必要法律文件之一,苏丹官方将凭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给予清关放行,并对附带装运前检验证书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查。由于货物报关离岗后不能补签,企业一旦忘记申请该证书,货物抵达苏丹港口后将面临退运或者罚款的风险。
2012年,宁波地区出口苏丹的目录内工业品154批,货值740万美元。2013年1到4月,宁波出口苏丹的目录内工业品也达到52批次,货值213万美元。随着中非贸易的不断发展,非洲国家对进口商品的质量要求也日益提高,企业对相关政策须加以关注。
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生产企业、进出口代理商及船运公司等单位:一是在出口工业产品到苏丹时,请仔细核对HS编码是否落入备忘录所述章节,尤其需注意HS编码在法检目录外的工业产品。二是密切关注出口苏丹工业产品的质量要求,联系进口商提供产品在苏丹的标准,避免因不了解产品检验标准和技术法规不熟悉而影响对苏贸易的正常开展。三是各相关进出口单位应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熟悉流程,掌握相关检验监装规定和要求,避免因政策法规不熟悉而造成产品积压、滞港和退运,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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